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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分配采用依序轮候制
2012-06-20  

文章来源:中青在线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0日 00:00

为规范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制度,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规定,深圳未来的安居型商品房分配将采取实行依序轮候制度,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相关信息将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网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安居型商品房是深圳提出的一种创新型保障性住房类型,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并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并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供应方式之一,未来,安居型商品房规模占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的50%左右。

 

  该办法规定,深圳市民申购安居型商品房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深圳户籍、缴纳社保累计达到5年以上或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在深圳市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该办法还规定,深圳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网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从而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提出了两种安居型商品房轮候规则:针对现有的存量住房保障对象,实行首次轮候规则,即自办法发布之日起首次集中受理轮候申请的,以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时间与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中较早的一项确定其轮候顺序;轮候排序时间相同的申请人,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各自轮候顺序。

 

  在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方面则实行“谁开发、谁配售”的原则,探索企业配售、政府配售和企业与政府联合配售3种模式。

 

  在配售面积上,《办法》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4人及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标准为85平方米左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公众意见加快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力争在7月上旬正式出台本办法。而据估算,符合条件的市民轮候3年左右可申购到安居房,如果申请人在轮候期间发生购买了商品房等情况,不再符合购买安居房条件,应主动向市住建局申请撤销轮候。

 

  未来,深圳将逐渐减少直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就在该办法正征求市民意见之际,深圳首个安居型商品房性质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富通永福苑近日正式接受申购。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宝安大道与下十围路交会处,由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配售,本次销售的房源共有504套,基准价格为6467元/平方米且均为精装修房。项目预计在2013年8月底前交付。

 

  虽然该项目距离市区较远,但由于价格只是同地段楼盘的一半左右,因而仍受到很多市民的关注,截至6月17日,申报人数已经接近4000人,是房源的6倍以上。入围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移将交至深圳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深圳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对其申报信息和资料进行核查。申购结束后,永福苑将按照1比2.5倍的比例对申购者进行抽签,确定最终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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