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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推三项改革!
2012-06-21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1日 00:00

      昨天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深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听取了市政府党组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三大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提出深圳将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并组建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理事会以及设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15日至16日,李源潮出席了第二届中国人才发展论坛开幕式和论坛举办的创新创业人才座谈会,参观了创新创业成果展、深圳高新区展厅、深圳博物馆,考察了深圳光启理工研究院,对深圳的工作作出了指示。会议认为,李源潮同志在深圳期间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对深圳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肯定,对深圳未来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下一步,要继续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力争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继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吸取香港、新加坡等城市发展的有益经验,树立更高的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扎实推进新时期社会建设,促进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社会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公务员分类管理和社会组织三大改革方案,在昨天的会议上获原则通过。
 

  其中,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完善治理的原则,探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和良性竞争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职位体系,不断完善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并及时解决前期公务员分类改革管理改革中的职务套转、绩效考核等问题,进一步畅通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按照培育发展、分类指导,厘清关系、清晰边界,突出本质、明确属性,自主运作、第三方评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力争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率先改革举措,包括确保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分类分级准入制度、强调社会组织法人责任、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搭建国家级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平台、完善社会组织法制环境、创新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方式和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矛盾调处机制。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的情况报告并指出,今年以来,市政府按照省党代会和市委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打造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大力弘扬“想干、敢干、快干、会干”精神,积极创新政府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接下来,要延续今年以来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按照全年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继续扎实工作、创新举措,加强对各区(新区)和各部门工作的督查落实,及时解决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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