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商会简介 > 商会章程

  (六)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考察访问,帮助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七)促进与其他地区的经贸联系,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八)承接政府委托的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第八条  本会会员为企业会员,不吸收个人会员。本会会员企业须为鹰潭籍人士在深投资的工商企业法人,最近连续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持有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四)连续三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

(五)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填写入会申请表;

  (三)由理事会审核通过;

  (四)发给会员证;

  (五)定期将新入会会员名单报常务理事会及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商会活动,接受商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共 10 页   第:2/10